随着新公司法的发布,我们可以发现新公司法不仅修改了以前的一些内容,还增加了一些内容。无论如何修改,都是为了给注册公司的老板们带来好处和方便,随着新公司法的发布,我们可以发现新公司法不仅修改了以前的一些内容,还增加了一些内容。无论如何修改,都是为了给注册公司的老板们带来好处和方便
1、简化登记项目和登记文件,降低企业登记成本。
在公司注册,为了提交验资报告的过程中,企业往往会派专人在银行和会计师事务所之间“来回奔波”。如果资金是企业出资人新投入的,整体重组、设立分支机构等。验资会发生变化,过程复杂,企业的发展活力会被紧紧“束缚”。
而且企业注册资本的验资报告是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,企业需要支付几千元的中介费,这也是小企业的负担。验资报告的注销也降低了企业的经营成本。
2.简化登记项目和文件,减少对市场自主权的干预。
新修订的《公司法》规定,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万元人民币,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人民币,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人民币,但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公司注册最低资本的决定不再限制股东(发起人)在公司设立时的初始出资比例;不再限制股东(发起人)的货币出资比例。
新《公司法》将实行注册资本认购制度,股东出资额和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公司的注册项目,减少了政府部门对市场自治事项的干预,充分发挥了社会组织的监督和自律作用,加强了企业自我管理,加强了对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和经营场所管理的监督,有效保障了交易的安全,增强了市场主体的活力。
门槛低并不意味着竞争压力小,而是意味着竞争压力大。当所有人都知道注册资本不等于实收资本时,合伙人对公司信用的调查和关注必然会大大增加。《公司法》的修改赋予了股东(发起人)更多的自主权,简化了公司设立的程序,将大大提高公司设立的便利性,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设立的成本。